| 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| 经营模式: | 生产加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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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亮 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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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手机号码: | 198221168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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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1-25 14:46:18






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
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。
借用报废机动车造成事故的代价。
机动车作为一种快速行驶的交通工具,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***性。因此,为了保障行驶安全,***对机动车规定了强制报废年限。机动车到了报废年限,车主就应当停止使用,向交管部门主动申请报废、注销登记。否则,如果继续使用或者转卖他人,就可能受到处罚或者带来其他不利的***后果。
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百条还规定:
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***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。
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,没收所得,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,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处理。

典型案例
李*谋、李*桢与杨*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***
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借道通行,横过道路上禁止人车通行的双实线,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,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。当事车辆为缴纳交强险的,应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,不足部分由交通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。
案情经过:2015年1月19日,杨*乾驾驶粤WZ68**号二轮摩托车,由新兴县河头圩往河头镇云灰村方向行驶,9时40分,行至新兴县S113线166KM+390M(即新兴县河头镇云灰村路口路段),横过S113线道路时,遇李*谋驾驶粤QVV6**号小型轿车,由阳春市往新兴县城方向行驶两车相遇发生碰撞,造成杨*乾受伤,粤WZ68**号二轮摩托车、粤QVV6**号小型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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